早上打開email看到一則通知,是市府貼心的安排「初任」主管職務的基礎訓,從6月初開始到7月下旬,每週安排1-2天,前後長達7週共9天的研習。
一般來說,我很喜歡參加研習,是因為脫離自己辦採購案件實在太久,很多法令規定跟實務真是有待加強,研習採購相關課程對我來說是有幫助。但是,看到這個非上不可的課程內容,真讓我提不起勁啊~
先談「管理風格與團隊建立」,這門課為何要給「初任」主管上,邏輯上與實務上根本不通,特別是在政府單位裏,低階主管手上沒有棒子跟蘿蔔,管理就免談了,更何況很多低階主管只是高級承辦人,只能管自己。再說到團隊,機關裏的部屬,不是考試分發就是商調,沒有一位是低階主管自己能決定找來的,如何建立團隊?
建立團隊在實務上對政府部門來說也沒有意義,在不同工也同酬的制度下,一般心態就是少做就少錯,那些激勵的話,真的沒什麼用。拿以前我在教育局時,那位局長常常用慷慨激昂的語氣要科長們多思考創新業務,帶領同仁如何如何,如果不聽內容的話,你會有身處直銷大會的錯覺....話說,這些領導別人的科長們好像戴耳塞一樣低頭滑手機;然後當科長召開科務會議時,同樣的戲碼上演,只是角色互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