巧婦難為無米之炊,有錢才能辦事,於是每年政府各個部門都為編列次年度的預算這檔事,可以說是花費一整年時間也不為過,編列預算從開始到執行端的種種奇怪現象,讓我覺得預算編列不只是浪費一整部國力機器人力、時間,也漸漸成為限制發展的緊箍咒。
1.花費幾乎一整年時間在預算編列上
以111年度的預算來說,按照理論應該在110年底前會經過議會通過,那麼再往前推,議會要審查預算,一般來說要在那個會期開議前送進去排時程,一般是9月左右;再往前推,要出市府大門,得通過市長拍版定案;再往前推,市長要拍板子前,要有人先幫市長把關,那就是副市長、秘書長、主計、財政等召開聯合審查會議,這個一般在5月左右召開;再往前推,各單位要在審查會議召開前交資料吧,各單位的會計室總得先整理,然後一樣的道理,一般也是先由各單位的副首長先開第一輪會議,大家喬不攏的、要修正的,第二輪或第三輪才由首長定奪,所以每個科、室大約在3月左右就被要求要提出各項計畫預算;再往前推,科也有科裏管預算的,他也得整理資料給科長,所以最後到每個承辦人要交資料的時間,一般在過完年之後。
也就是說,從110年2月左右,最底層的承辦、科長、局處、府層級的行政作業時間大約到9月,送進議會之後進入一連串準備模擬應戰的階段,這中間承辦別想閒著,每次審查會議後總有得修正或補充的;所以我說耗上一年時間真的不為過。
2.習慣性宰割預算及延遲法定通過預算時間
按照規定(有興趣者自己查本人走印象派),議會通過市府預算的時間應該在年底,以便市府能如期在年度開始執行各項工作。但近幾年來,議員習慣性以審預算為手段來處理手上的關心案,動不動就掦言如果不怎麼樣就要怎麼樣,罰站、擱置、寫報告、大範圍索取資料等等惡整行政單位的手段,不達目的絕不罷休。